北京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88年内蒙古牙克石市,是我国首批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我们响应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的号召,创办了呼伦贝尔草原上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从牙克石一个边陲小城发育成长,肩负着改革试验点的重任,脚踏实地的度过了艰难创业的时期:雪山中的跋涉,林海里的追寻,草原上勒勒车的摇荡,兴安岭中风餐露宿的身影,海拉尔河畔追星逐月的疾步……用辛勤的汗水和劳动,呵护着边远地区律师改革的试验田。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在广大客户的信任和同仁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肩负着改革和法律服务的双重使命,作为中国律师体制改革的排头兵,从零起步,坚定勇敢,用满腔热情谱写中国律师体制改革和中国律师服务的新篇章!
1998年12月20日,王玉梅律师事务所建所十周年,在呼伦贝尔的十年,是创业的十年,是积累的十年。有艰辛,有付出,亦有收获。经过十年奋斗,我们“试航”的努力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十年间,我们共获得了牙克石市、呼伦贝尔市、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等12次嘉奖,我们还获得了司法部“全国先进合作律师事务所”的表彰。司法部蔡诚部长、张耕副部长、律师司李必达司长、沈白路司长、杜国兴副司长、全国律协王化然副会长、杨金国秘书长等领导先后到我所检查、指导工作,肯定了我们对律师制度改革的贡献,并由此坚定了律师制度改革的信心和方向,使律师改革继续在全国向纵深推进。如果说我们一个所的发展和飞跃是值得庆贺的话,那么更值得自豪和欣慰的是我们有幸成为了我国律师制度改革的铺路石,我国律师业今日的繁荣有我们奉献的价值。
我们始终以发展的眼光开拓未来,审时度势地茁壮成长。从合作制到合伙制,将改革推向深入,并用心呵护,抓住了企业改制的时机,壮大成长。十年耕耘,十年收获,我们锻炼了队伍,总结了经验,带着家乡人民的期望,带着各级领导和律师同仁的嘱托,于1999年将事务所迁址北京,我们满怀信心在首都开始了二次创业的征程。在人才济济、优秀事务所云集的首都,我们再次从零起步,一点一滴,尽心尽力做好每一个案件、每一项法律服务。这十年间,我们同样经历了每个外地所来北京应有的困难,但我们不急不躁,抓紧案源尚少的特殊时期,虚心向首都同仁学习。从养老机构的服务、外地打工群和残疾人的维权、内蒙古驻京机构的咨询以及两会期间的信访服务,一点一滴、尽心尽力去做,我们所感受的不仅是一份工作的机会,更多是首都给予我们的极大信任与鼓励!
又是几番春秋的艰难拼搏,虽没有林海雪原的艰辛困顿,却也有商海大潮市场竞争的历险冲浪;虽没有长途跋涉的艰难,却也有天上地下的舟车劳顿……终于,我们立足了北京,开始了新的征程。二十年中,我们有了一个蓝图,并在这个蓝图上撒下了种子,散发着勃勃生机。2002年、2003年,我们建立了上海和广东分所,将第三个十年规划提前完成。为了逐渐完成建设我们“百年不衰”的律师事务所的每一个十年规划,我们用百倍的信心与努力,在信任中服务,在服务中成长,而这个立足与成长的过程,时时都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指导、帮助、鼓励与支持。正是有了他们的支持与鼓励,我们才能不断进取,获得了首都业内与社会的肯定。2003年,我王玉梅律师事务所被中国老年法律救助中心评为“全国尊老敬老助老先进单位”;2004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05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先进法律服务单位”;2006年被评为“北京市法律服务先进集体”、“海淀区政法信访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7年被评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05、2006、2007年连续三年被评为“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 我所多名律师被海淀区司法局授予优秀律师、优秀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法制宣传先进个人称号;王玉梅主任还当选为北京七届律师协会代表、理事,行业纪律委员会委员,女律师委员会委员,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还应聘担任海淀区女司法工作者联谊会理事、石景山区社区老年服务站名誉站长、北京市第五福利院顾问、北京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海淀区十一五规划咨询专家;
2008年,值迎来建所二十周年之际,北京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又荣获“北京市奥运、残奥会服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王玉梅主任个人荣获“海淀区奥运服务保障工作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所内同仁的勤奋与努力,离不开事务所管理层的指挥与协调,离不开广大客户的信任与支持,更离不开社会各界、相关领导的关心与帮助。二十年岁月如歌,二十年硕果累累,带着往日的荣誉和辉煌,我们将整装待发,开启新的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