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发布,并将于2024年7月1日生效。自新《公司法》出台以来,司法实务与法学理论领域均对其展开热烈讨论,相关修订部分更是成为热点内容。在此背景下,我所特开展新《公司法》主题学习讲座,由李晓婷律师带来《公司法修订后的实务要点解读》。
本次讲座采用线上模式,由北京总所发起,各分所(上海分所、海拉尔分所、呼和浩特分所、深圳分所、东莞分所)律师踊跃参与学习。
在讲座中,李晓婷律师从关于注册资本要求的变化、认缴制下股东出资义务的加速到期、瑕疵出资股东的法律责任、股权转让、抽逃出资、公司治理、减资、简易注销、强制注销等九大板块进行介绍,在新旧条文对比的基础上,进一步解读条文修订意旨,剖析修订效果,着重阐述相关实务问题,汇集现存多种司法裁判观点,结合自身办案经验,深入分析新《公司法》修改亮点,并对在实务中运用与解释新条文时应注意的细节点予以重点明确。
在讲解至公司治理时,新《公司法》中关于股东议事规则,在原条文基础上,新增“股东会作出决议,应当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强势规定表决比例需“过半数”。李晓婷律师由此分享其之前一胜诉案件,正是关于此条文。该案在审理时,涉案公司章程规定决议通过比例为“半数以上通过”,由于当时适用原《公司法》,无其他明确规定,我方始终坚持“半数以上”包含“半数”。最终,依据通用法律解释,我方主张得到法官支持,顺利地为当事人主张到数千万利益。由此可见,新旧法条的差异不可小觑,学习新《公司法》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不言而喻。
本次讲座旨在帮助律师们进一步了解新《公司法》修订要点,针对修订条款作准确把握,从而在实务工作中能够精准运用相关条文。通过李晓婷律师的细致讲授,律师们对于新《公司法》所延伸出的实务热点问题有了更充分的认识,并明晰新《公司法》的立法目的及底层逻辑。
讲座结束后,与会律师们意犹未尽,纷纷带着自己的疑问与李晓婷律师作更深入的探讨,学习讨论氛围热烈。日后所内亦将持续地开展法律热点与实务讲学,推动律师们业务能力的提升,从而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